武汉出台计算机考试政策 教师评职称电脑须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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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6:3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吴志远通讯员王润荣报道:从今年起,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职称,必须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昨日,武汉市公布了计算机能力考试的有关政策。 根据新政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考核认定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应达到相应级别的考试要求。
武汉市人事局还要求:严格遵守“考培分离”原则,不得强迫参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前培训。 新政策还规定,4类人可以免于考试: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年满50周岁;远城区街道与乡镇(不含区、街、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下学校的教师可以只参加信息技术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