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南通第九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规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7:20 扬子晚报 | |||||||||
南通电 要当一个称职的政协委员不轻松。5月25日,政协南通第九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市政协委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给政协委员们明确定“规矩”,这在全省还是首次。 这项规定共有十项内容,分别对政协委员如期参加会议、活动、撰写提案、奉公守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不称职者将被通报批评,乃至自动“下课”。根据规定,在每届任
规定还对委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提出要求,希望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每位委员每年至少要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出一条有价值的提案,密切联系所代表的党派、团体和群众,积极反映他们的呼声。(蔡炜)(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