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良好形象提升司法权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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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7:43 天津日报 | |||||||||
市高院贯彻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晓敏海亮吴学婵 本报讯(通讯员晓敏海亮记者吴学婵)昨天,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电视电话会议刚一结束,市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召开全市高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三级法院院长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讲话精神和最高法院的安排意见。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对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进行再动员和部署。
张柏峰指出,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既是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长期任务。全市各级法院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结合第二阶段活动内容,实事求是地分析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反映和意见,及时了解他们在信访、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教育活动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他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深化“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强调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与调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与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好审判工作和加强司法宣传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把教育活动每一阶段的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基层单位;要下大力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为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