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人员不得收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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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7:4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顾盈华 通讯员宋国梵) 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金、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市卫生局给本市卫生执法人员下了八条禁令。从今天起,由市、区卫生局上下联手,对全市40家市、区(县)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的循环式政风检查将全面展开。
市卫生局制定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八条禁令规定:1、不参加由管理相对人安排的宴请、娱乐和休闲等非公务活动;2、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3、不向管理相对人报销任何费用;4、不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家属、亲戚、好友谋取私利;5、不利用监督员身份和单位名义在管理相对人处进行各种消费;6、不向管理相对人借用、试用其产品或财物;7、不泄露管理相对人有关生产和经营情况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8、不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刁难举报投诉人。 市卫生局负责人昨天明确表态,八条禁令是红线,凡是发生违纪者,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护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