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汽车维修行业要明码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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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01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 (张春宁首席记者许玲)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净化我市汽车维修服务行业的价格环境,促进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物价局决定从6月1日起对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明码标价公示制度规定:凡从事汽车维修业务的服务企业、门点及配件商店均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其中,大修总成企业要悬挂收费标准公示板,中、小修专项企业收费标准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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