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各地出台 新涨价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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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一个省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该省份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据悉,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1至4月份累计同比上涨3%。其中主要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出台新涨价项目,主要考虑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对消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防止居民消费价格过快上涨,避免过多增加城市居民支出。据悉,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用下,今年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已开始减缓;一些上涨较多的生产资料价格,如钢材和有色金属价格已有回落;最近一个多月来,粮食价格也已趋于稳定,个别地方稳中有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