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政策鼓励个人创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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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7万元以下开业贷款可免担保,净增就业岗位达半年以上的,可申请开业贷款贴息……这是上海市将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开业贷款新政策中规定的,目的是鼓励更多个人创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0年8月开始开展开业贷款担保,至今已累计担保开业贷款1100多户,担保贷款金额近8000万元,有效发挥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进一
一是提高免个人担保的贷款额度。如对于贷款金额在7万元及以下的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担保,个人可免于担保,而原先免个人担保贷款额度为5万元。二是重点推出了贷款还本付息后的贴息政策。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开业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就可以在还本付息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开业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净增就业岗位计算,每净增一个就业岗位达半年以上,一年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利息补贴。如按照现在的银行利率贷款10万元,只需要新吸纳3名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半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年的全额利息补贴。 另外,新办法实施后,开业贷款担保的申贷环节将由原来的8个减少到4个,申贷周期也将由原来的2个月左右缩短为30个工作日。(任淑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