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没带好小孩自己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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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5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杜巧巧)对于陈家索赔800万的请求,广州市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他们认为其对孩子摔下去没有任何责任,悲剧的原因是孩子的母亲没有照顾好孩子。 陈家的辩护律师刘律师反驳说,在长达2个小时15分钟的时间里,几个孩子在电梯那里玩,没有大人陪同,还做出危险动作,竟然没有保安阻止,这应当是公司的责任。而且,电
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说,当时的监控录像带显示当时电梯是正常运转的,没有故障问题。起因是孩子自己作出危险动作而摔下去。而孩子的母亲在两个多小时内居然不来看看自己的孩子,将其带在身边照顾好,负有全部责任。他们还说,当时一个保安曾过来拦阻这些孩子,这证明公司已经尽到了义务,而且,当时的录像带上显示有“上下电梯必须由大人牵着小孩”标识。第二天派出所拍的照片也显示有该标识。 刘律师认为该录像带有伪造之嫌,因为根据在该商城的一些租户的说法,事发当天是没有该标识的,应该是后来才安装上去的。小孩的家长第二天过去看,发现“大人牵小孩”的标识是崭新的。(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