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药监局局长受贿44万余元,一审被判六年六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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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09 金羊网-新快报 | |||||||||
拿个“红包”放假药一马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穗法宣)拿个“红包”放假药一马!原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卫东受贿44万余元,日前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底,广州清平中药材市场要进行改造,由杨所在的药监局负
贪欲的口一开就很难再合拢,杨卫东对随后的“进贡”一概笑纳。他先后收下了白云、增城、从化三个下属分局的工作人员送来的7万元;2001年到2003年,原市药监局花都分局稽查科长任某先后分12次送给杨3.5万元;不久,杨又收下李某等人送来的8000美元和近8万元财物。2002年,陕西一家医药公司因为无证经营药品被查,该公司负责人辗转找到杨卫东,送上1万元后,杨就放了该公司一马。同年,广东一家医药公司因“制假卖假”被查获,其负责人将杨卫东约到一家酒楼,送上1万元“红包”后,丑事也就被杨掩盖了起来。2003年11月14日,杨卫东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自首,并退交人民币68.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卫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总计约人民币448907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