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载造成毒气泄漏事故者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18 中国环境报 | |||||||||
据新华社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对一起“毒气泄漏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江因擅自改装车辆罐体、严重超载剧毒物品并引发重大事故,被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3年10月10日,周江驾驶一辆槽罐车行驶在杭州绕城公路上。其车上的槽罐被擅自改装,原来限装8.6吨的槽罐中竟然装了有毒且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原料三氯化磷28吨。周江发现槽罐下部出现一裂缝,三氯化磷不断往外流出。周江随即报警并将车驶往具有事故排险能力的杭州农药厂,后经近百名排险人员6个多小时的努力才排除事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江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鉴于周江能主动投案并积极参与抢救,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