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中班”叫停 “兴趣班”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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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2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快到“六一”儿童节了。市教委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兴趣班”管理的通知》,要求停办在正常工作日办的“园中班”,利用业余时间自行举办的收费“兴趣班”,必须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目前,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幼儿园房舍举办绘画、英语、珠心算等多种名目的“兴趣班”,少数幼儿园为获取经济利益也在举办“园中班”,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占用日常教育活动时间举办收费“兴趣班”已到期的,不得再重新开班;未到期的收费“兴趣班”最迟截止到2004年8月31日。 幼儿园外聘教师要严格审查其资质。幼儿园利用业余时间与他人举办“兴趣班”,并收取费用的,要与合作方签订具体协议。幼儿园采取以上形式举办“兴趣班”要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迫幼儿参加。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要向家长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