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罢免了村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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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29 法制日报 | |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首例村民集体罢免村委会案尘埃落定,安阳市殷都区任家庄村村民集体罢免村委会案程序合法,罢免有效。 任家庄属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办事处管辖,位于安阳市市区中心,与安阳市火车站紧邻,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村里已没有耕地,办有宾馆、医院、市场、工厂、运输队等十几家企业,全村辖10个自然村,有四千多人。 2004年2月23日,以李建生为首的630名村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为法律依据,向铁西路街道办事处提出对该村村委会的罢免申请,并列出了四项罢免理由。接到村民的罢免申请书后,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立即成立了5人“罢免工作领导小组”,并进驻任家庄。经依法核实,申请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申请有效。 3月23日,工作组经请示安阳市民政局及殷都区民政局,决定正式启动罢免程序。3月28日,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成立了由9名村民代表组成的选民资格认定小组,对村民进行选民资格认定,并三次发榜公布选民名单。经最后认定,任家庄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为1816人。 4月23日,在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任家庄村举行了罢免投票。总共发出了1696张票,收回1691张,951张票同意罢免,超过法定半数,“罢免工作领导小组”当场宣布罢免有效。任家庄村委会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委员被村民们罢免。此次投票的过程和结果,都有殷都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公证。 此后原村委会成员针对村民们的罢免提出书面申辩。殷都区区委副书记郑国宏说,罢免理由、申辩内容谁是谁非,目前虽然还没有一个调查结论,但这并不影响罢免程序的启动和此次罢免的有效性。 目前,任家庄村委会的职能暂时由村支部代理。 (张惠君 欧阳宇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