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60%国有股权将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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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51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见习记者 刘晓昕)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大圣集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实行二次改制,即日起至6月21日,大圣集团将面向社会转让农垦集团持有的全部60%国有股权。如果转让成功,农垦集团所持的国有股将全部退出,大圣集团也将转变为自然人控股。 据了解,江苏大圣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省棉纺针织厂,是一家从事生产和销售纺织
据了解,买受企业的基本条件包括:受让方必须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集团公司,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连续3年盈利,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资信;买受企业承诺在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协议同时,先预付4000万元现金,用于转让标的企业人员劳动关系调整等。买受企业要承诺至少两年内不转让受让的国有产权,受让后,允许“大圣集团”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劳动关系调整费用,保障职工权益。 据了解,省农垦集团作为出让方承诺,出让成功后,将按有关规定将应当承担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费用返还大圣集团用于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并且按省政府有关国企改制政策,及时获得有权部门对大圣集团人员劳动关系调整、相关费用提留、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