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防止双拖欠长春实施工程结算备案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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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1:11 新华网 | |||||||||
为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防止“双拖欠”问题的发生,从现在起,长春市建筑工程将实行工程结算备案制 度。 据悉,凡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 )的建设项目均须工程结算备案。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概算、预算编制必须 准确、齐全,符合国家规定。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已取得《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 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从业)专用章。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从业),无证不 准上岗。(记者曹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