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查获价值逾百万的象牙制品走私大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2:03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5月27日电 福州海关部门近日在福建省霞浦三沙港海面的一艘台轮上,查获了一起走私象牙制品的案件,共抓获涉案人员6名,查扣大小象牙制品共600余件,重量约34公斤,案值约130余万元。这是福州关区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象牙制品走私案。 据宁德海关缉私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3日,海关缉私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霞浦三沙走私象牙。缉私分局当即组织民警对涉案船只和主要涉案人员分别展开侦查行动。
24日凌晨,负责查船的民警在三沙港海面一艘名为“吉利2号”的台湾渔船上,先后查获一批暗藏的“伟哥”等药物和象牙制品。 清晨6时许,负责监控涉案人员的民警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行动,接货人张某被抓获。其后,他们又在当地的一处民房内,将涉案船长林某抓获,之后,另外两名涉案船员也被抓获归案。 福州海关监管部门负责人说,象牙及其制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凡从事此类货物进出口的人员与机构,必须出具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经调查,此次查获的这批象牙制品未向海关申报,亦无任何合法证明。该船于5月23日申报出港,出港前填制的报关单证显示,该船所载货物为杂鱼。(饶锋伟 宋明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