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采供血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五部门专项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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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9:31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27日消息:中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今天透露:中国内地重大采供血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为此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以切实保障采供血安全。 他在北京召开的“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称,自一九九八年十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来,中国的血液管理、血液安全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管理不力,经血液传播疾病在一些地区蔓延,采供血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临床用血尚未实现全部来自无偿献血,仍约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有偿卖血和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计划无偿献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未绝迹。 ——个别地区对血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医疗机构、人员漠视血液安全,草菅人命,随意采供血液,造成经输血传播疾病的重大恶性事件。一些地方还发现临床用血不经检测随意用于临床等重大问题。 ——非法采供血浆活动仍时有发生,经采供血浆传播艾滋病的危险尚未完全杜绝。 -—一些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经营单采血浆站,以盈利为目的,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形成既办又管,甚至放任自流的状况。 针对这些问题,高强要求各地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切实保障采供血安全。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各省、区、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对目前经许可进行自采自供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血液安全进行一次彻查,不放过任何“枝节”,不留任何死角,进行拉网式清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律不得经营单采血浆站,必须限时关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搪塞。 高强强调,对近年来出现的非法采供血等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公安部将选择一批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作为挂牌案件,重点督办。 由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全国整规办联合召开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选稿:朱永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