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沟02年12-2重大矿难瞒报者仍逍遥法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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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20: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央视国际消息,2002年12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阳泉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尧都区主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副区长王青丽、区安监局局长李海青、市矿山救护队大队长李生太等人瞒报遇难矿工人数,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遇难矿工遗体全部火化。 2003年1月12日,《焦点访谈》揭露了矿难瞒报矿工死亡人数的真相。《焦点访谈》
2003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有关部门在处理决定中建议对王青丽等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是,今年2月底,尧都区法院一审对王青丽进行了宣判,认定他无罪,其他因瞒报被起诉的涉案人员也没有因这起重大的瞒报案件被追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尧都区检察院也对参与瞒报的13名涉案人员,以罪行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予以免诉,更令人奇怪的是,这13人的全部立案材料,现已不知下落。 这次采访中,还有一些群众向记者反映,晋蜀煤矿也存在瞒报情况,记者将这一问题告诉临汾市后,市里进行了调查,发现确有其事。据了解,在临汾市,类似的事件绝不止这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