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务员做假广告被判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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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1:23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 通讯员乔宏冰来源: 据法院调查,成立于2003年3月的“红粉伊人”公司的主要欺诈手法是雇用3名女子充当婚托,她们在与男方见面后,诱使男子交纳登记费、见面费、入会费等,至少50余名男子被骗19000余元。该公司的8名成员中,除公司经理被判处2年徒刑外,包括4名接线人员、3名婚托均被判处10个月徒刑。 法院同时查明,北京世纪金鼎广告公司的业务人员张丽娟明知红粉伊人婚恋中心使用大量假资料征婚,仍为取得提成,为其在报纸上刊登虚假的征婚广告,为黄勇等人的诈骗犯罪推波助澜。 据主审法官马越介绍,在这类婚托诈骗案件中,只要查实了其从业人员或者广告业务员在诈骗犯罪中起到协助和扶助作用,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本报记者陈佳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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