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深夜搬走占摊商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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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1:23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家耀来源: 今日商业中心二楼F区商户田女士告诉记者,她放在空摊位的许多水晶花瓶、手工艺品、日用百货昨天早上全部“失踪”。记者了解到,前晚,该商场有十余商户的商品“失踪”,总价值有万余元。昨天上午,今日商业中心二楼主管钱先生告诉记者,十余商户“失踪”的商品是被商场清走,目前放在商场仓库。 钱先生介绍,商场二层F区有十几个摊位没有租出去,一些商户长期将商品放在空铺位上,商场多次要求商户搬走商品,但众商户总是搪塞。 钱先生说,他们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采取强制措施将商品清走。针对记者提出的为什么将商品放在空摊位,一商户称“空着也是空着,为什么不能放商品?” 田女士称商场前晚7点30分才通知他们搬走商品,晚8点他们就要下班了,根本来不及搬。这一说法被钱先生当场否认,钱称,5月24日,他们就贴出通知要求商户将商品搬出空铺位。他还表示,只要商户同意不再将商品放在空铺位上,他们马上就归还商品。但部分商户提出商场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沙志勇律师认为,商户和商场没有合同约定,私自将商品放在空摊位上,本身存在过错。商场强行搬走商户的商品,手段虽有些过激,但是一种自力救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本报记者王海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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