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砍掉”近一半项审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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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2:14 石狮日报 | |||||||||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继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1300项审批项目后,近日又作出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已经达到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总数的近一半。这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步骤和重要成果。
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有409项,这些项目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以及重复交叉审批或审批对象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事项。取消这些审批项目,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予以调整的审批项目有86项,分改变管理方式和下放管理层级两种方式处理。(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