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例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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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2:15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日9时22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王某和林某心平气和地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以来,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推行快速处置办法处理的第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据了解,此例也是泉州市首例轻微交通事故得到快速处理的案例。 当事人王某深有感触地说:“以前处理交通事故手续真是繁琐,一起事故处理下来最
昨日8时40分,王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在金谷路段掉头时,将林某驾驶的一辆小轿车车头刮坏,没有人员受伤。(陈钢龙陈天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