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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之作及有名氏之“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4:15 中国青年报

  王乾荣

  《读者》是一本很可读的文摘杂志,发行量也大。我读《读者》,却发现两个我认为不太自然的现象。

  一是佚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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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今年第1至第10期,有19篇文章佚名,仅第1期即有4篇。佚同逸,散失之意。佚名,就是名字丢失了。很多读者看文章,都比较注意作者系何许人。哪篇奇特文章是文坛老将新作,哪篇绝妙之文出自名不见经传新手,有心读者都很感兴趣。文章和作者不可分。如果这些统统让一个“佚名”破坏了,就令人不无遗憾。文章不见作者名字,或因作者没有署名,或因技术障碍在文章传播过程中署名散失,都有可能。文章传播、转载之时署名散失,一般并非作者意愿,理当避免,文摘杂志更应该注意这一点。比如《读者》2004年第1期卷首语《生命的空隙》,它的标题下写着“佚名”,文末注明“柳燕摘自《隽永小品》”,我看了,就有几个疑问:《隽永小品》是一篇文章(《生命的空隙》只摘其部分并另命名)或几篇文章的总题(《生命的空隙》为其中一篇),还是一部大书?它在哪里和什么年月出版?它原来就没有作者,还是柳燕在摘抄并投向《读者》之时无意(或有意)遗漏了作者?按一般推理,这里的最大可能,是原文没有作者。可它真没有作者吗?它为什么没有作者呢?据我所知,近年《参考消息》多摘台湾《励志小品》《心灵小品》等书里的文章,一般不署作者之名。可惜我手头没有原著,不知道那些文章是不是无名氏所作。当然,“参考消息”仅供参考,文章有无作者,也许关系不大;而一般的文摘报刊,我想似乎不应该以一个“佚名”即令读者如坠五里雾中。如果原文确实找不到作者,请最好注明“原文佚名”;如果原文署名,而到文摘报刊成了“佚名”,我看摘者或编辑就有侵权之嫌(哪怕作者是海外或港台的),也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

  《读者》杂志还有一种文章的“佚名”,尤其令人费解。比如2004年第1期《男人一生中要做的事》,佚名,只注明“周圳摘”,连原文出处都不见了。这文章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吧?哪怕它是网络上的无名氏作品,我认为摘者和编辑至少应该说明一下。

  二是另类“创作”。

  “作者”叙述了异国或异地历史上和现实中名人(如丘吉尔)和非名人(如下例)的发人深省的逸事,只在结尾说一点尽人皆知的大道理,甚至连慨叹也一言不发———这就是一篇“自己的”文章了,居然还有幸被转载。我在《读者》杂志不时看到这样摘来的文章,典型例子如《司机与拐杖》、《生命的极限》等。前者叙述美国一个叫罗杰斯的失去了小腿的士兵,如何在拄着拐杖慢慢行走时,“找到了生命中的又一支点”;后者说台湾瘫痪的林豪雄,如何用牙咬着筷子打电脑完成了一部字典和一部交响乐。故事很动人,叙述绘声绘色。但是从文中看不出两位作者分别是两个事件的亲历者或见证者,他们也绝口不提故事来源(史料?媒体?)。

  仅仅起一个转述作用,就敢以作者自称———如此“作者”,剪刀加糨糊即可成就。只是可怜的读者,却不知道真正的作者在哪里。这其实比“佚名”更可恶,依我看有欺世盗名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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