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搬进学校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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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4:16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郭燕勤记者李晓波实习生陈盛春摄影方炜)“请法警带被告人上庭!”台上身穿黑色法官袍的女法官威严地说道,而台下1400多名学生则在烈日下打起防晒伞、睁大好奇的双眼看庭审,甚至还动用了他们的“秘密武器”望远镜……为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昨(27)日下午,成都双流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一起刑事案件搬到双流一乡镇中学开审,现场说法。据了解,类似审判在成都、甚至四川乡镇中学中还是第一次。
昨日下午2时,5辆警车和1辆刑车开进了太平中学。“快看,今天要审判的人就坐在刑车里。”“他比我们大不了几岁,咋会变成了一个犯人呢?是不是杀了人哟……”学生们忍不住交头接耳。几个男同学说:“我们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庭审,觉得好神秘哟,真没想到它会搬到我们学校来,机会难得,我们可要仔细看。” 2时10分,审判正式开始,3名法警将被告人带上被告席。被告人名叫马鹏,生于1985年,家住蒲江县。马在被逮捕前是成都高新区某驾校的保安,因对保安队长的不满,就偷电脑主机、音箱等价值1860元的物品,想给保安队长制造麻烦。最后,法官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鹏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他的辩护人位置上咋是空的呢?”“判了刑,如果他表现好,可以减刑吗?”庭审结束后,学生们争先恐后向法官提问,女法官笑着一一作答…… “这次庭审看来效果还不错。”太平中学校长郭敬彬笑着说,学校以前虽搞过法制宣传,但方式太老套,内容也抽象,学生听起来似懂非懂。双流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于蓉则说:“我们相信这种现场审判的方式更直接、更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以后还要不定期举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