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拆迁补偿金银行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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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4:5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广州市政府出台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金融机构三方应就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订立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金融机构应按照协议约定监督管理使用资金,每月都要将资金监督使用账户上月的对账单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证专款专用。 拆迁人对同一地块实施拆迁的,只能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