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新车越修毛病越多 销售方:我们尽了最大努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6:3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刚买了3个多月的新车出了故障,修了8天,却新增许多问题。消费者要求销售公司更换发动机或换车,却遭到了拒绝。 石先生投诉称,今年1月16日,他花了3.95万元在四方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五菱之光6371面包车。开了3个多月、8600多公里后,发现水箱缺水,回水壶往外喷水。把车送到指定维修站——东澳五菱特约维修站维修,生产和发动机厂家都派出技术员参与维修。维修站
8天后,维修站通知石先生去领修好的车,没有解释问题出在哪里。 但在随后使用中,石先生发现该车冒出了不少新问题,力量比原来差了很多,以前装6个人爬坡都没有问题,现在装3个人都很吃力;汽车水箱莫名其妙缺水,导致水温常常过高;另外发动机也有异响。 石先生称,多次找销售公司要求换车或更换发动机总成,均遭拒绝,此后销售公司就撒手不管了。 昨天,四方汽车销售公司人士称,该车出现问题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以及车子本身的问题,冲了汽缸床,厂方和维修站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维修,达到了有关要求。至于石先生要求退车或换车,厂方的规定是:除非有重大质量问题,经过鉴定,才能更换。现在车已维修好了,绝不可能退车或换车。东澳五菱特约维修站的庹厂长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 就此,有律师认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汽车“三包”有关规定,但只要是商品,是消费品,包括汽车在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都享有要求维修以及退换货的权利。(记者刘斌)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