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局原副局长江梦泽职务犯罪案昨二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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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6: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原省公路局副局长江梦泽受贿案二审在合肥中院开庭。庭上,江梦泽否认了一审法院认定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现年49岁的江梦泽,捕前任安徽省公路局副局长,曾任宣芜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003年10月9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刑拘。一审包河区法院认定,江梦泽在芜宣高速公路发包建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物,共计价值95000元。其中包括:为在招投标
在昨日庭审中,江梦泽对孙道法送的8万元予以否认,并推翻了以前的供述。江梦泽的辩护人当庭辩称,江梦泽确有受贿情节,但只受贿1万元和5000元购物卡,而且有悔罪表现;5000元购物卡也是江梦泽主动供述,应视为自首。 对于江梦泽及其辩护人的辩护,公诉人指出,除江梦泽受贿的其中5万元要待重新核查外,其他受贿事实证据确凿。 本案当庭未予宣判。 (本报记者 吴功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