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吴志刚涉嫌渎职犯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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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7:36 潇湘晨报 | |||||||||||
常宁小女孩丽丽(化名)被强暴、受害者家属3次报警无民警出警一案目前有了新进展。昨日上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委员会会议,经过两小时的激烈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常宁市公安局宜阳派出所民警吴志刚接警后不出警,已涉嫌渎职犯罪;另外3名当事民警则因并不知情或在接警后作出了相应处理,其行为不构成渎职。当日,常宁检方将这一意见上报衡阳市检察院审批。记者昨日在衡阳市检察院证实了这一消息,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肯定会依法定程序办理此案”。 一民警涉嫌渎职 据常宁市检察院渎侦局局长王柏陌介绍,昨日上午8时至10时,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董谢云召集检察委员会另外11名成员,就丽丽(化名)家属及群众报案后民警未出警事件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激烈讨论,检察委员会一致认为,宜阳派出所民警吴志刚接警后不出警,致使群众利益遭受巨大损失,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系渎职行为;110民警秦娟接警后通知了派出所民警、作出了相应处理,宜阳派出所副所长李勇及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宜阳派出所所长欧文质当时对此均不知情,3人均不构成渎职。 会后,这一意见由董谢云检察长和雷振湘副检察长前往衡阳市检察院进行专题汇报。“一旦上级批准同意对吴志刚立案侦查,将肯定会依法定程序快侦、快结、快捕。”王柏陌说。 衡阳市检察院办公室证实了这一说法。办公室一刘姓负责人称,不管结果如何,检察机关肯定会依法办案。 案情向全市民警通报 昨日下午4时,记者再次就此向常宁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张初鹰进行了核实。张初鹰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他说:“在这一事件中,相关民警是有责任的,肯定要受到相应查处。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过程中,需要公安配合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调查。” 张初鹰表示:“这件事将影响到常宁市公安局今年的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关键是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决不能再出现这样的事了。” 另据悉,今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将召开全局民警大会,该局党委将向全市300余名公安民警通报此案情况,并以此对所有民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以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感。本报记者 王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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