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闹剧中街再上演(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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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8:17 沈阳晚报 | |||||||||||||||
读者报料记者再暗访 5月20日、21日两天,本报连续两天对在太原街步行街上的“赠送”骗局做了连续报道。近日记者又连续接到读者打来电话反映,“赠送”活动在中街步行街再次上演。 5月27日上午11:00左右,记者赶到了位于中街东入口的现场,开展活动搭建的舞台就设在某商城南侧入口旁的空地上。大约在11:20许,活动开始。在一番歌舞后,主持人上台,大声宣布:“我们的活动得到了沈阳市公安局、工商局以及中街管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随后,活动正式开始。活动内容、方式基本与曾经在太原街上出现的一幕一致,仍然是价值1099元的大礼包99元“赠送”、仍然是为了“20周年厂庆”做宣传,仍然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钱才可以享受“赠送”优惠,只是规定的时间从3分零8秒变成了2分零8秒。 11:50左右,一场活动结束了,由于本报此前的报道,因此购买的人并不踊跃,更有一些掏钱购买“大礼包”的人提出要退货。活动的工作人员告诉要退货的人在下一场活动结束之后再给退,记者决定继续等待下一场活动。 神秘电话“结束”活动 下午1时左右,新一轮活动又开始了。活动刚刚进行到一半,站在记者身边的该活动的负责人突然接到一个神秘电话,接完电话,该负责人说道:“好,马上就撤。” 随即该负责人登上舞台,与主持人耳语了几句后,宣布活动立刻结束。随后,现场的人员在短短的一刻钟内就将舞台拆了个干干净净。谁给他们权利和便利? 在中街搞活动,是谁给了他们权利?中街管委会监察科陈科长介绍说:“他们搞活动的地点根本就不归我们中街管委会管,我们只负责管理中街东端牌坊以西的地方,分界线以东的地方就应该由大东区管理。他们来的时候,我也派人问过活动的组织者,他们说他们的活动是由大东区执法局审批的。”但是,大东区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明确的告诉记者:“我们不可能审批这样的活动。” 明天,他们还会把活动换到什么地方?是谁给了他们权利?又是谁给他们提供了便利呢? 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摄影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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