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醉酒撞死两人终审被判13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8:38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福州5月27日电福建省边防总队干部郑晖7年前酒后驾车接连撞死两人并导致一人受伤。福建省高级法院日前以交通肇事罪终审判处郑晖有期徒刑13年。死者家属与福建省边防总队、郑晖在民事赔偿方面也已达成协议。 郑晖原系福建省边防总队技术处参谋,中尉军衔。1997年12月5日晚,郑晖喝完白酒后,独自驾驶本单位一辆三菱牌旅行车,当车行至西湖公园门口时,撞到正在人行横道上走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