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携手搞环保 8月将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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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 |||||||||
拟建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新快报讯(记者 林劲松)“9+2”省区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科技与产业等领域将全方位开展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广东省环保局昨日发布消息称,《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草案)》已经起草完毕,定于今年8月在广州签署。
根据这项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环保部门近来将采取:制定区域环境保护指引,水环境保护合作,环境监测合作,环境信息和宣教合作以及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机制等措施。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协议要求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9+2”省区环保局(署)长轮流主持;根据合作需要确定成立若干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并建立环保工作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和交流各省区环保工作情况。(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