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扩大房价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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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23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电(记者邓华宁)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文明确规定,江苏省将扩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运作空间,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上浮幅度最高可扩大至8%。今后,物价部门主要对中低价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放开高档化的住宅商品房价格。 据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为适应房地产市场瞬息变化的形势,发挥市场价格配置资源的作用,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浮动的幅度由3%扩大至5%,各市如需进一步扩大价格
江苏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今后将主要对中低价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年内放开高档化的住宅商品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