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查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案 群众举报有奖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9:37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5月28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福建省将严肃查办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案件,群众举报侵犯人权犯罪线索可获得奖励。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从今年5月起到明年6月重点查办5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
其中,“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具体包括11类案件:徇私枉法,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导致集体上访等恶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滥用职权,致人伤亡的;玩忽职守,致人伤亡的;环境监管失职,致人伤亡的;传染病防治失职,致人伤亡的;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导致疫情发生,致人伤亡的;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致人伤亡的。 自2001年以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32件55人,这类犯罪共造成4人死亡,4人重伤,29人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2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44件44人,这类犯罪共造成113人死亡,1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记者还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大查办的力度,另一方面还公布了市、县两级检察院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侵犯人权的线索,举报线索有功者将给予奖励。 相关专题:中国网络媒体福建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