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倡议建“泛珠三角”环保区域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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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0:01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黄慧诚) 本报讯广东省环保局5月26日向“泛珠三角”区域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区)环保局,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食物局,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发出合作倡议书,倡议建立“泛珠三角”环保区域合作机制。
为启动“泛珠三角”环保区域合作机制,广东省环保局建议于今年8月召开区域内各省(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联合签署《“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正式启动“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将要求各方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科技与产业等领域全方位开展合作,近期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制订区域环保指引;建立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治的水环境管理机制;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合作机制,在环保产业领域内的投融资、市场拓展、技术配合、资格互认、环保技术应用等多个层面开展广泛合作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