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首次处罚“跳楼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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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0:02 生活报 | |||||||||
2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警方首次对为达到个人目的,在公共场所以自杀相要挟的“跳楼秀”行为进行治安处罚。某公司业务员李某因其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20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石家庄警方首次对此类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26日15时许,石家庄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裕华路与西二环交叉口附近一处17层楼建筑工地有人要跳塔吊自杀。经了解,要跳塔吊的李某为石家庄市某公司业务员,两个月前曾
最终,李某的钱是要到了,但却导致工地停产,附近道路堵塞。鉴于其造成的恶劣影响,石家庄警方决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