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 19万职工将破除“铁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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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0:1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广州5月27日电广州打破事业单位“终身制”,试行聘用制。广州26日正式宣布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试点,此次试点牵涉4300多个事业单位19万名职工。 按照广州市的有关规定,首次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编制内与其在编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原在编职工在原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不愿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单位应给其不少于两个月,但最长不超过半年的流动期。流动期届满,仍不与
首次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富余的原在编职工,可签订未聘待岗协议。未聘待岗时间一般为一年。在待岗期间,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至少提供两次以上竞争上岗机会,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协助提供竞争上岗机会,本人可以联系调离,也可以到人才市场择业或自谋职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