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名优农畜产品认定工作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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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2:22 新华网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 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名牌农畜产品的筛选、推荐、申报工作。 《通知》说,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认定工作是实施自治区名牌推进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自治区名牌产品的重要组成 部分。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农畜产品的质量和知名度,
据了解,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是指农牧业产业中质量水平高、市场信誉好、销售规模大、经济效益显著的农畜产品及 其加工品。凡在自治区范围内生产的种植业、养殖业、渔业产品及其加工品,皆可申报参加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的评定。对各 地推荐的“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将以公开发布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产品获得“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称号的企业 和经营者由自治区政府为其颁发证书,被授予“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称号的产品,可在其产品说明书、广告、产品包装上使 用“内蒙古名牌农畜产品”标志。(记者王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