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超限运输管理步入法制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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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2:51 新华网 | |||||||||
针对超限运输这种掠夺性使用公路的短期行为,省交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治理超限运输。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超限运 输管理工作步入法制轨道。积极协调,合力治超。省交通部门根据2号令的要求,积极与物价和财政部门协调,制定了超限运 输行驶公路的收费标准。在治理超限过程中,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 调与配合,实行了综合治理。在治理国道京哈线超限运输的过程中,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要求沿线交警配合路政部门共同治理, 给路政部门很大的帮助与支持。
成立检测站,超限动真格的。2001年在国道京哈线长春至拉林河、国道集锡线通化至辽源、国道珲乌线珲春至吉 林以及高速公路等几条超限运输较为严重的线路上,成立固定超线检测站13个(其中高速公路6个)作为试点,开展超限运 输的治理工作。各检测站配备了专门的检测仪器,坚持“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转运为主”的原则,不允许以罚代管和为收缴 补偿费而能卸载的不卸载、能转运的不转运。同时,管理部门还深入宣传,抓好源头的治理工作,对于本省及经常途径本省进 行超限运输的企业和个人,除对其进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有关规定外,并限期整改。(杨廷华张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