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南海休渔两月 严查刺钓船变相拖网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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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18:16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昨天,市农林渔业局在南澳召开渔业安全工作暨伏季休渔安排会议,宣布从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实行伏季休渔制度,休渔开始后将于6月10日在南澳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今年休渔的海域为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及闽粤交界海域。休渔对象为:除刺网、钓业、笼捕外,不论是单一作业或是兼业生产的其他所有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闽粤交界海
市农林渔业局要求,市、区渔政渔监机构必须确保休渔渔船在6月1日12时前全部回到船籍港或指定的休渔停泊区,东部到南澳、盐田,西部到蛇口、西乡;流动渔船可以选择香港或深圳渔港停泊,封存网具,上缴捕捞许可证,悬挂伏季休渔旗。渔政渔监管理处将重点加强对刺钓作业渔船的管理,防止其变相从事拖、围等休渔期间禁止的作业类型,尤其是对强制改为刺钓作业的120马力以下的小型拖网渔船,实际上继续从事拖网作业的,今年一定要纳入休渔对象,严格监控。 据悉,休渔开始后,市农林渔业局将于6月10日上午在龙岗区南澳东平洲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数百万尾鱼苗投放大海,促进我市海洋渔业资源的增殖。 作者:本报记者蔡志军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