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吸纳存款4亿元 陕西两银行职员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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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4: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 以高息存款为诱饵,采用开具“大头小尾”存单、私刻公章伪造金融凭证等不法手段,吸纳单位和个人存款4亿余元的陕西建行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原负责人周利民、内勤刘怡冰被判处死刑。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陕西省最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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