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农益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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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6:58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鉴于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出现的新情况,市政府昨天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原则,做到农民承包土地的面积、“四至”(指承包土地的东南西北四个边界)、合同、权证“四到户”,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副市长孙景淼到会对进一步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作了部署。 “六个不到位”现象亟须纠正
据悉,我市在1998年集中开展了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目前农村土地合同签订率、土地承包权证发放率都在90%以上,名列全省前茅。但对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我市的二轮土地承包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六个不到位”:一是扫尾工作不到位,由于多种原因,我市目前有115个村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占应开展村数的2.77%,成为“尾巴”;二是权证发放不到位,有10.51万户农民至今未拿到承包权证,占农户总数的9.6%;三是流转责任田“四至”不到位;四是流转收益不到位,部分流转土地的收益没有返还到农民手中,引起农户不满;五是承包管理不到位,部分权证与实际不相一致;六是小调整政策把握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彻底纠正。 做到“四到户”保障农民利益 针对上述现象,市政府要求各地依照中央和省里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做到承包土地的面积、“四至”、合同、权证“四到户”。因各种原因至今尚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要抓紧实施二轮承包。各地都要把承包期延长到30年,并明确承包期内不允许小调整。要妥善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承包田被征用后补偿不到位、责任田流转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承包权证,不论搁置在哪一级,这次必须发放到农民手中。因农户承包地发生变化造成权证与实际不符的,这次要及时变更权证或换发新证,达到证地一致、方位相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合同到期的,这次完善中要明确“四至”;流转合同未到期的,待到期后明确“四至”,但不论到期与否,流转收益必须归农民所有。市政府要求,这次进一步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以村为单位的扫尾工作和权证发放工作,必须达到两个100%。 (记者鲍伟民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