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措施净化投资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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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7:56 潇湘晨报 | |||||||||
昨日,长沙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发布的《2004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长沙市今年要建立和推行落实六项新制度,以从制度上保证长沙经济环境更具吸引力。 措施一
服务效率跟踪制 《实施意见》提出,长沙市各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长沙市将针对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施行服务效率跟踪制。凡被列入市和区县(市)重点的投资项目,市和各区县(市)政务中心均实行服务效率跟踪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督促或代办有关报批手续。有关审批部门要确定专门联系人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服务。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措施二 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层级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是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办事效率的监督。 会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权力,为其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均要在办事窗口(大厅)设制“办事回访评价卡(箱)”,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要完善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制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此外,会议还要求行政机关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措施三 建立损害发展环境黄牌警告制度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同级优化办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全市: 一是严重违反中央、省、市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屡屡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且问题严重的单位; 二是被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恶劣的; 三是各级优化办每半年将群众的投诉、举报进行核实、统计,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连续两次排名第一的; 四是各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根据群众填写的“办事回访评价卡(箱)”,每半年评选一次“群众最不满意单位”,连续两次被评上的单位,将由同级优化办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全市。 根据规定,累计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由优化办提请有关部门按程序报同级党委、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或责令引咎辞职,对直接责任人由单位给予纪律或组织处理。 措施四 推行同城一家检查制 为切实有效防止对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长沙市从今年起将在全市实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 同城一家检查,就是市、区、县(市)同一职能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类问题的执法检查按照相应的管理原则规定,只能由一级(个)部门进行检查,不得越权、越级多头重复检查。省属行政机关按照规定已履行检查职责的,市和区县(市)属职能部门不得再检查;市一级职能部门已履行检查职责的,区县(市)职能部门不得再检查;区县(市)职能部门已履行检查职责的,市级职能部门不得再检查;市或区、县(市)属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已履行检查职责的,省属行政机关若要求实行再行检查,由市级职能部门负责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措施五 首查以责令先行改正为主 《实施意见》规定:对企业的首次检查,属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以教育和责令先行改正为主,法律法规规章无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罚款,应实行限期整改,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法律法规有罚款规定的,由执法部门根据界定的范围和违规程度,制订推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的具体细则,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能免罚且自由裁量范围较大的,执法机关应当制订措施,明确规定自由裁量权限。 措施六 投资环境行政追究制 会议要求,要健全办事程序,完善办事制度,明确办结时间。同时要加大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力度,深入整治市场秩序,对影响、干扰和破坏企业正常投资、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 《实施意见》规定,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查处影响投资环境案件,对影响、损害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失职、渎职以致损害投资方利益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投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负责人或责任人,将分别实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责令辞职、给予行政处分等行政问责追究。 本报记者 储文静 实习生 童 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