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经济犯罪 中国四年挽回损失670亿元人民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7:57 胶东在线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应妮)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胡安福在此间通报了近年来打击经济犯罪的情况,他表示,二000年以来挽回经济损失达六百七十亿元人民币。 他通报,自二000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近二十八万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二十六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六百七十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特大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币案件四万余起,捣毁制造假币窝点六十余个,缴获假人民币二十二亿元。 二00二年三月,公安部专门成立了证券犯罪侦查局,依法查处了操纵“中科创业”股票交易价格案、“银广厦”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案等一批侵害投资者利益、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重特大案件。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国际执法合作力度,与国(境)外警方、执法部门在警务合作、情报交流、案件协查、追赃缉捕等多个层面开展了全方位合作。一九九八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先后从三十多个国家、地区将二百三十多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其中,诈骗资金五亿元、潜逃国外八年的钱宏,侵吞国有资产、潜逃境外五年的陈安民,诈骗资金四点八亿元、逃往国外九年的黄飞,贪污国家巨额资金的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等一大批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回国。 今年四月,美国联邦执法机关将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潜逃国外达两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移交给中国警方,成为中美刑事司法合作的成功案例。责任编辑:王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