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监狱首开山东省先例 大墙内举办集体婚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8:02 大众网 | |||||||||
大众网淄博5月28日讯(通讯员 于志俊 董振霞记者 王恒)28日上午10点多,在众亲朋和管教人员的祝福声中,山东省淄博监狱5名重刑犯与自己的新娘携手走进了洞房,成为我省首批在狱内举行集体婚礼的犯人。 上午10点多,婚礼正式开始。5位新人在管教干部的陪同下陆续入场。11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潘鹏程,眼含泪水紧紧拉着新娘范女士的手,第一个走进礼堂,还未来得
今年5月13日国家民政部出台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可以给予登记,从而搬除了服刑人员结婚登记的障碍。14日,淄博监狱便带5位新人到淄川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据淄博监狱的负责人介绍,为了筹备这一集体婚礼,此前他们曾一家一家走访了新娘的家人,并亲自找到新娘,了解其是否真心愿意与仍在服刑的爱人走上结婚殿堂。让他们欣慰的是,5位新娘不仅表示自己愿意与服刑的爱人举行婚礼,而且透露说,就连登记也是她们主动提出来的,目的就是鼓励仍在服刑的爱人能好好改造,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 据悉,本次举行婚礼的5名犯人均是被判刑10年以上的重刑犯,他们结婚后将会享受3天婚假,新娘们则会在31日下午离狱。(来源:江北水城文化旅游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