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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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8: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邱绍芳28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境外中国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除自我保护外,在发生意外时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一定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邱绍芳举例说,如果中国公民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时可要求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
他同时指出,领事保护不是万能的,使、领馆在对本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时,不能超越其执行领事职务的权限。例如不能帮助中国公民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好的待遇,与此同时,中国公民在要求领事保护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要求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所提供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