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性会议1年只开1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02 汉网 | |||||||||
浙江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由省直部门和单位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安排1次,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浙江省委、省政府最近下发了《关于改进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的意见》,要求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半;省直部门和单位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
切实提高会议效率。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注重会议实际效果。部署性大会,会议时间应尽量缩短,原则上安排一个主题报告。大会安排交流发言的,主办部门要事先对发言材料审核把关,注重突出典型事例和经验,切忌空话套话、泛泛而谈;每位交流发言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专题性协调会议,要围绕主题,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电视电话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记者何玲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