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防护提高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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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15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步入科学、规范和发展的新阶段。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介绍,《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它就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的建设原则作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生物安全
这项标准根据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4级,确定了不同等级水平实验室的建立和评价标准。 此外,国家认监委已授权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价认可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