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查“地下保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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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9:36 每日新报 | |||||||||
王婷 新报讯【记者王婷】针对一些保险推销员在我国内地非法销售“地下保单”的情况,保监会日前提请各境外保险公司进行自查和处理。而此前,保监会也曾表示严禁内地各寿险公司协助境外保险公司推销“地下保单”。
据了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在内地设立经营机构的香港、澳门的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或者通过代理人在内地销售保单。而根据香港、澳门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向非港、澳居民签发的保单,应当经其本人到香港、澳门当地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可能影响保单的法律效力。因此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港澳当地签发保单,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内地居民购买了“地下保单”,在索赔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和麻烦。 而在今年 4月,保监会就已向各寿险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严禁协助境外保险公司在内地非法销售保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