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打的”更放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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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0:0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的哥”如果发生有意涂写发票多收费、屡次扰乱站点秩序、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将立即被吊销营业资格;企业违纪率超过一定比例就停业整顿;乘客一直不甚清楚的到底如何承担过路过桥费用也得到了明确,刚刚修改完毕的出租汽车行业《条例》应用说明让市民今后“打的”更放心了。 据悉,新修改《条例》应用说明尤其是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了
同时,乘客不再承担过路、桥、隧道(渡口)费的返程通行费,但是因需要而发生的陆岛船舶转运费,乘客应承担出租汽车往返所发生的相应的船运费。 记者蔡敏敏通讯员邱峥臻(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