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扣留民工身份证将受惩罚天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0:57 生活报 | |||||||||
非法扣留民工身份证件、拖欠民工工资等是用人单位惯用的手段,28日起,天津市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检查,以维护农民工合法的劳动权益。 天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对以非法手段扣留民工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农民工,特别是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涉嫌逃匿等违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