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强拆事件”追踪:嘉禾县作出四点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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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0:57 生活报 | |||||||||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为建商贸城强制拆迁“株连”公职人员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嘉禾县委副书记李志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县委、县政府对这一事件的四点反思。 一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执政水平不高。首先是国土出让的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国土法办事。商贸城土地出让是在2003年8月29日正式挂牌,但在土地挂牌出让之前,县里就把建设用地许可证发给了投资商。第二、错误地理解了公务员管理条例,认为
二是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出现了偏差。嘉禾县委、县政府片面地认为只要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就可以采取行政措施强制拆迁。 三是在具体操作上,县委、县政府操之过急。对“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标语,李志勇的解释是,实际上这一标语是在2002年11月县委召开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时提出来的。据李志勇介绍,当时县里的一家台资企业“长盈针织厂”就是因不满嘉禾县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故意刁难而撤出嘉禾的。为了解决当时的经济环境问题,县里才提出了这一口号。2003年12月14日,县里在召开珠泉商贸城拆迁促进大会时,这一标语又被挂了出来。“我们觉得这种提法确实是言之不当,过头了,容易引起群众的对立情绪和逆反心理。”李志勇说。 四是没有正确地对待舆论监督。李志勇说,从一开始县里就没能正确地对待舆论监督,认为县委、县政府的本意是好的,但经过媒体一报,全国都知道了,好像变成了一件“大坏事”,一些干部们难以接受。李志勇坦陈,相对于党内监督、司法监督来说,基层政府尚不适应舆论监督。 受“株连”人员恢复公职 记者27日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了解到,11名受拆迁事件影响降职和调离处分的公职人员现已全部返回原工作单位,处分全部撤销。 2003年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为配合珠泉商贸城拆迁,提出“四包两停”政策,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务必做好自己亲属的拆迁动员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干部,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四包两停”政策出台后引起了嘉禾县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对,2004年5月11日嘉禾县废止了“四包两停”政策。据了解,在整个珠泉商贸城的拆迁过程中,共有11名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因在拆迁工作中“工作不力、不作为”而受到牵连。其中,县交通局党组书记郑纯兵被免职(未下文)、县政法委正科级干部文日保、劳动局副科级干部李祖刊等被给予降职处分。广发乡聘用干部李湘柱、县人民医院护士李静、城关中学教师李翠凤、珠泉完小教师李红梅、车头中学教师李小春、县工商局市场管理中心李绍珍等人也先后被调离原工作单位,调到乡镇任职。除此之外,还有数名公职人员虽然被口头宣布处分或已下调令调离,但一直没有执行。 嘉禾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自5月10日起至5月20日,文日保、李静等人先后被调回原单位工作,没有执行的也撤销了原来的调令和处分。(新华社电)(生活报) | |||||||||